江蘇省發布了《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聚焦突出環境問題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詳情如下:
(2018年9月21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 6 號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聚焦突出環境問題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18年9月2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9月21日
為動員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和廣大人民群眾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和江蘇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我省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作如下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出了頂層設計和全面部署,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作出了《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江蘇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召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制定《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對全省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效管控環境風險,推動江蘇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的目標任務。
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關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能否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全省各級國家機關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大決策上來,統一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議上來,統一到省委有關部署要求上來,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鮮明導向,切實增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奠定堅實基礎。
二、直面壓力挑戰,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近年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在經濟總量、城鎮化率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的情況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成效較為明顯。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生態環境質量仍然是全面小康建設的短板,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仍然突出,產業結構偏重、布局不合理,國土開發強度過大,污染防治形勢嚴峻,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影響環境質量改善、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問題和隱患依然大量存在。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既定目標,任務艱巨而緊迫。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切實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把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穩定的財政保障機制和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更扎實的舉措和作風,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在廣泛征集各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從影響環境質量、存在環境風險、損害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等方面,列出2018—2020年本地區必須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清單,拿出標本兼治、科學管用的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時序進度,在2018年年底前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并向社會公示。要強化攻堅戰組織指揮體系,分類指導、綜合施策,精準發力、持續用力,以可見可感的整治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省人民政府要在每年一季度,把上年度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情況、當年突出環境問題階段性整治目標和措施,作為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的重要內容,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出報告,并根據審議意見對突出環境問題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市縣人大常委會也要結合每年對環境報告的審議,對本地區年度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可以參照這一做法,建立環境報告制度,推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要把整治突出環境問題同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實施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263專項行動等工作有機銜接、協同推進。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使我省突出環境問題基本解決,突出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突出環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確保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目標如期實現。
三、堅持依法治理,切實強化法律剛性約束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省各級國家機關要強化使命擔當,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在法治的軌道上推動污染防治攻堅工作。
省和設區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地方立法的優先領域,增強立法的前瞻性、系統性、針對性、精準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建立和完善標準嚴格、措施嚴密、覆蓋全面、特色鮮明的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法規制度,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要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積極推進自主性、創制性立法,探索先于國家層面立法,及時固化生態環境保護實踐創新成果,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供給。要認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備案審查工作,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更多采取上下聯動的方式,扎實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方面的執法檢查,既深入查找法律法規實施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又對檢查中發現的具體問題和案件加強跟蹤督辦,發揮執法檢查作為“法律巡視”的利劍作用,推動環保法律法規的全面有效實施。省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市縣人大常委會有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形成上下聯動的整體合力。
各級人民政府要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生態環境等相關職能部門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加強日常駐點監察和重點督察,健全常態化督查暗訪和曝光機制,開展多部門聯動執法和跨區域交叉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依法嚴厲打擊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確保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督促審計機關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審計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推動領導干部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職人員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督促生態環境等相關職能部門調查生態環境損害問題,依法調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對生態環境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管不嚴格,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等嚴重后果的,要嚴肅問責、終身追責。各級審判機關要依法審理環境民事、行政、刑事和公益訴訟案件,堅決懲處破壞環境犯罪行為,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職責,有效維護環境公共利益。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涉嫌環境刑事犯罪的監督,依法開展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加大環境領域民事、行政案件檢察監督力度,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各級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務人民,要帶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投身污染防治攻堅戰,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主動反映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多提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促進各級國家機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貢獻智慧和力量。
美麗江蘇是全省人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保護生態環境人人有責。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著力構建生態環境共建共治體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的人民戰爭。要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強化輿論引導和監督,大力宣傳正面典型,公開曝光突出問題,增強全社會對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信心,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濃厚氛圍。要在全社會培育普及生態文化,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擴大社會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序參與,把建設美麗江蘇化為全省人民的自覺行動。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江蘇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凝心聚力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眾志成城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讓江蘇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人民生活更幸福,為實現我省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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